原標題:省人大常委會開展執法檢查,省市制定修訂環保領域法規逾140件
用法治力量助推美麗廣東建設
在全國率先施行與環保法配套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全省重要生態系統全部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數量居全國首位,排污許可證發證數和登記企業數均列全國第一,省市生態環保領域法規140余件……
日前,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聽取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下稱“一法一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展示以法治力量助推美麗廣東建設的“成績單”。
事實上,“一法一條例”分別已于2015年1月1日、7月1日起施行,多年來在廣東各地執行落實情況如何,是否有力守護綠水青山,有待全面摸底。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托檢查部署,省人大常委會從今年3月底開展執法檢查工作,發揮法律巡視“利劍”作用,派出檢查組赴廣州、汕頭、佛山、肇慶、潮州、揭陽6市開展實地檢查,并結合書面檢查和委托檢查,實現21個地級以上市全覆蓋。同時,檢查組還結合五級人大代表調研、問卷調查及暗訪等方式,獲得了詳實的檢查情況并提出相應意見建議。
重點制度落實到位
3年省財政安排
環保資金1276億元
青山常在、秀水長清、空氣常新,是人們對美好生態環境的共同向往。
報告顯示,全省貫徹實施“一法一條例”總體情況良好,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廣泛宣傳,出臺配套措施,完善相關制度,健全執法體系,強化執法力量,嚴格公正司法,法律法規得到了較好貫徹實施,打擊環境違法、減少污染排放、保護生態環境、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廣東的法治環境正在逐步形成,全省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
在重點制度落實上,廣東認真落實目標責任制和年度報告制度,出臺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環境保護責任考核辦法?,F在,省政府每年3月要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各地級市、縣(區)相關情況也由各級政府每年依法向本級人大報告,認真落實人大提出的審議意見,依法接受監督。
“一法一條例”對加強排污許可管理、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檢查組發現,廣東均嚴格落實相關要求,截至2021年底,全省現有核發排污許可證3.9萬張,約50萬家企業填報排污登記表,發證數和登記企業數均列全國第一。全省114種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和55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主要分布地、103平方千米的紅樹林、196平方千米的珊瑚礁、80平方千米的海草床等重要生態系統全部劃入生態保護紅線,實現對生態功能極重要區和生態環境極敏感區的強力保護。
尤其在出臺環境經濟政策方面,廣東不斷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財政轉移支付制度。2018至2020年,省財政累計安排生態環保相關資金1276億元。同時,制訂支持北部生態發展區加快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出臺保護區轉移支付政策,加大對北部生態保護補償和支持綠色產業發展的力度。
此外,省財政還大力支持參與粵東粵西重點流域污染工程設施建設,分別與廣西、江西、福建等?。▍^)建立九洲江、東江、汀江—韓江等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在省內東江等流域建立省內流域補償長效機制。深圳還立法先行先試,規定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
配套制度逐步完善
全國率先施行
配套省級法規
一部法律要在各地落地落實,地方性法規在設計之初就承擔了與法律配套的職責,擔負著細化和補充法律的任務。
報告反映,新修訂的環保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后,廣東及時制定和修訂配套的地方性法規,7年多來,已初步形成以省環保條例為基礎、各重點領域專項立法為支撐的生態環保地方法規體系。
時間撥回到2015年初,新修訂的環保法甫一施行,廣東立即在2012年啟動修訂工作基礎上加快出臺省環保條例。包含“設立跨行政區劃環境資源審判機構”等創新做法的省環保條例,于當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國首個施行的與新環保法配套的省級地方性法規。此后,省人大常委會還制定施行《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4件,修訂《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14件次。
在地市,環保領域的地方性法規也不斷推出。深圳、珠海、東莞等地制定了地方綜合性環保條例,其中《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新鮮出爐,于今年6月5日剛剛施行,首次在地方性法規中明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保合作,建立跨區域聯防聯治協調機制,推動區域生態環保工作協同、資源共享和規則對接。
據統計,截至目前,我省生態環保領域的省級地方性法規40余件,市級地方性法規約100件。
除了地方性法規,廣東也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印發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實施意見等系列文件,有力保障“一法一條例”的實施。
報告數據顯示,新修訂的環保法實施以來,我省累計實施生態環境行政處罰11.6萬宗、罰款金額83.04億元,辦理涉及“一法一條例”配套辦法的案件共1.63萬宗,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全國領先。同時,2018年至2021年底,全省共破獲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432起。截至2021年底,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15889件,起訴索賠環境損害賠償金、修復費用37億元,有效維護公共生態環境。
為補齊短板“把脈支招”
建議加強環保
協同立法聯合執法
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一些地方暴露的生態環保工作中的短板弱項,檢查組“把脈支招”,提出相應建議。
在檢查中發現,一些地區統籌城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不足,致使鎮級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污水回收率和處理率低、進水濃度低、負荷率低等問題。一些企業治污設施管理制度不完善,環保措施落實不到位,企業內部環境監督監管不嚴格,環保設施運轉不正常、污染物超標和違法偷排現象時有發生。
對此,檢查組建議,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完善執法制度機制,健全監督執法正面清單、行政處罰裁量權等制度,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同時,要完善“兩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加大對污染環境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還要健全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推進執法信息公開,強化生產者環保的法律責任,嚴懲惡意違法行為,堅決糾正執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問題。
生態環保是跨區域、跨部門工作,但檢查發現,重點領域的協同立法、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
檢查組建議,要加強省際間協同合作,市與市的聯動,特別是粵湘贛三省邊界城市應形成長效聯席會議制度和執法聯動網絡。同時,“一府兩院”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務、林業、交通運輸、公安等職能部門要共同制訂信息共享、聯席會議、資源數據庫共享、聯合執法、案件移送、突發事件現場保障等方面快速反應聯動工作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做到資源共享、情報互通、執法聯動,有效合力、嚴厲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檢查發現的實踐中“一法一條例”有待完善的建議也被寫入報告。
例如檢查組發現,一個基層監管執法的實際問題被屢次提及。原來,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改為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派出機構,不再作為縣級政府的組成部門。但隨著“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入,基層生態環境部門承擔越來越多的執法職能,基層執法主體地位卻有待明確。為此檢查組建議,通過修訂立法完善法律依據,切實解決縣級生態環境機構執法主體地位問題。
而同時,檢查組了解到,近年來,碳達峰碳中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生態損害賠償、環境污染強制責任險等一些實施探索的制度尚未在環保法中體現,對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影響,建議進一步完善法律及配套制度。
針對現行生態環境立法基礎法和單行法并行,并以單行的污染防治立法為主要管理依據,環保法發揮基礎性作用的效果不夠顯著、適用不夠廣泛的情況,檢查組建議,推動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法典化,進一步解決立法空白、滯后和碎片化等問題,也順應我國立法的集約化趨勢,更好統籌和完善我國生態環境法律體系,促進我國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提檔升級。